赣医纪字〔2017〕14号
关于重申和严明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
有关纪律要求的通知
学校各党委(党总支)、党委各部门、各群众团体:
2018年元旦春节将至,根据省委、省政府和省纪委有关通知精神和要求,为坚决防止不良风气在节日期间反弹回潮,切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和崇廉尚俭的节日氛围,现重申和严明以下“十条禁令”:
1.严禁违规用公款吃喝、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;
2.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贺年卡、烟花爆竹、烟酒、土特产等年货节礼;
3.严禁违规收送礼品、礼金、消费卡等;
4.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;
5.严禁公车私用或“私车公养”;
6.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,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等;
7.严禁突击花钱,违规发放或变相发放津贴、补贴、奖金和实物;
8.严禁违规用公款搞相互走访、看望、慰问等拜年活动;
9.严禁接受管理服务对象宴请或旅游、健身、娱乐等活动安排;
10.严禁参与赌博或带有赌博性质的娱乐活动。
学校各级纪检监察部门要在节日期间积极开展明察暗访,畅通举报渠道,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,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,对顶风违纪行为将发现一起,查处一起,绝不姑息迁就。
学校纪委、监察室举报电话:(0797)8169670;举报邮箱:gyjb01@163.com;举报地址:赣南医学院纪委、监察室(邮编:341000)。
中共赣南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
2017年12月25日
中共赣南医学院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12月25日印发